第五十四章 真相(伏笔回收)



  ps:可能因为我自己的问题写得不好,但是这确实是伏笔回收阶段,希望大家多多包涵,第一卷也快结束了,第二卷就是梦境篇了,第一卷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前传性质的,这个之前也说过。

  ps1:关于为什么三号能够知晓一号二号是两个意识共用一个身体,这里说明一下,在之前就说了,三号其实是装了窃听器和摄像头在二号办公室的,结合一下,再加上从未露面的一号,就差不多能够推导出这个,这也就是后面所说的“我没有证据”,“这只是推导”还有“如果三号说的是真的话”这种条件的由来,很多只有推导过程,没有实际的证据,只是将可能发生的概率结合在一起,说出了本人认为的最大可能性的事情。

  ps2:再次感谢大家看到这里,希望你们喜欢。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