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19-12-06 / 213.临时升级可不仅仅只有你
二次元老婆穿越到我家!舰娘!英灵!女武神!卡片精灵......作为前小精灵训练家、被选召的孩子、指挥官、提督、舰长、御主等等诸多身份的强者零度:继承了游戏里所有的身份和老婆们,曾今的老婆们一个个忽然反穿越了过来......怎么办!在线等,急!(提前预警:沙雕+龟速更新)
更新:2023-12-08 / 第十二章 为了圣杯!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我遇见了白斩,左梦,丹青与冬雨嬿的故事。本书中名为魔刻牌的卡片几乎覆盖了异世界的每个人,有着决斗,辅助生活,使用魔法的作用。
更新:02-16 / 第四十章 黑暗游戏
坏消息,不但穿越了,还死了成了背后灵。好消息,你获得了打牌的能力,只要打牌不断的赢得胜利,就可以不断的获得强大的卡片,并且强大自己!坏消息,你拿到的初始卡组贼垃圾,就是个拿游戏初始垃圾卡组。总结,这怎么玩游戏王?我怎么玩游戏王?不过当武藤游玄看到不知道为何会凑到一起的远坂凛、霞之丘诗羽来了一场激情的斧王对砍以后,武藤游玄忽然觉得自己手里面的卡组似乎也不是不行。他好像真的可以玩游戏王。只是,自己为什么第一个附身的对象是小鸟游六花啊?!
更新:2023-07-01 / 第十二章 时光
身负英雄联盟中铁男的技能在鬼灭中,手搓太阳,请无惨补足这千年来他少晒的阳光赤色的风暴席卷红土大陆两度死亡,三度重生虚空的钢铁王座迎来了他的主人屠龙的人也成为了恶龙鬼王已死,鬼月已灭于是自己成王,踏上诸天,寻找自己的鬼月……(深海的菠萝被谁采摘,石板上的章鱼被谁拿去烧烤,饱满的蟹肉又是被谁做成了蟹黄包,黄色方块与粉色海星又为何不知所踪)(小太阳炭治郎与小天使金木研又会产生怎样的纠葛)(圣杯战争,柯南与琴酒谁是御主,谁又是从者)(教堂之中,是谁将黑手伸向了的saber)这一切的一切,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更新:05-20 / 第六百九十二章数据化扫描精灵
穿越到妖魔鬼怪纵横的综漫世界,穆宇认为自己的画风应该是退治妖怪,救助无辜少女。可是当脑海中响起聊天群声音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错了。桐谷和子:“上号上号,穆宇快带我飞!”五更琉璃:“快点快点!吾会抱大腿,喊666!”本条二亚:“穆宇加油!你就是全群的希望了!”黑雪姬:“能躺着赢就算成功!”穆宇:“这就来!”随时一刀砍在大妖怪的脸上,穆宇心中默念。“游戏群,登录!”感兴趣的可以吹牛:975655068
更新:2022-09-07 / 新书《无限中的疯狂玩家》
漆黑的救世主自彼岸而来,傻子终将成为疯子以下为原版简介————————这本书是本作者娱乐向作品,各位大佬看着开心就好。当5个人娱乐决斗者来到游戏王的世界,被告知是一个系统所为,不完成发布的任务的话,就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在不同的游戏王世界里,有着不同的规则。在游戏王第一部第二部里,不能使用任何超越这个时代的卡,调整卡禁止的!某些记载着超量同调链接的卡片也是禁止的。另外......“虫妹是我哒!我哒!虫惑魔世界第一可爱!”————老书以80w字正常完结,良心作者说的就是我,各位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更新:2019-12-28 / 番外——《我的情缘不可能是英灵》
我就想问一句,能不能给欧洲人一条活路了,欧皇就得被雷劈死?老子鄙视你们!然后,某个对着天竖中指的倒霉孩子糊了,被雷劈糊了!哪怕被雷劈了,哪怕躺在棺材里,我也要用腐朽的声音喊出来!欧皇不死于咸鱼突刺!本书加更规则,五十月票,五千打赏,五十刀片,一千周推荐,喵喵!
更新:01-08 / 抱歉各位
[后宫,保证有各位想看的]本书是属于多个世界,且这个世界不会掺和到一起。一个世界:我成了她们的养成系老公二个世界:我成了甘雨的小老公三个世界:我在型月世界触发了养成系的日常……
更新:2020-06-03 /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一路向西,继续出发
我唐三藏,自东土大唐而来,现在只想回家。猴哥被五指山山压死,八戒被天雷劈死,沙和尚吃了一头丧尸,中毒身亡,现在正追杀贫僧......至于小白龙,休要提他,这苟龙见状不对早就跑了......度过重重劫难,贫僧好不容易苟活了下来,但下一关,看到那名叫‘安兹乌尔恭’的白骨精后......贫僧意识到了一件事:佛祖那是让我去取经,分明是想让我去死!
更新:2020-07-16 / 发新书了
穿越之后的金手指是能够变身成为黑暗之魂当中的人物,但是却必须要拯救人理。开玩笑,拯救人理,我几年前就搞定过了,现在有外挂了还不是手到擒来。但是……为什么这个本身系统是抽卡制的啊,非洲人的他开局只有一张最垃圾的活尸卡就被丢去拯救人理。没关系的,剧情至少还是熟络的,实力不够苟一点也是能够成功的。可是……直到来到特异点后,他才绝望的发现了世界的恶意。这到底是什么鬼!!!!第一卷:英法百年战争—滑铁卢第二卷:不灭燃烧帝国—赛里斯第三卷:幻想永恒之海—塞雷纳尼亚第四卷:异常纵横诡域—伦敦(读者群:813743453问题答案:曼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