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1-08-30 / 新书《NEET的青春物语记事本》
我叫四条涟,是个小提琴家。只不过大部分的时间都不是开演奏会,而是去做退职怪异的工作。比如体重莫名增多的轻小说作家,比如因为拒绝告白而被诅咒的校园偶像。再或者一夜之间获得了不属于自己关注度的低存在感少女。然而现在,我的性命拿捏在一个名叫霞之丘诗羽的女生手中。不是柴刀好船,只是单纯的,字面意思。因为我被变成了一只蝙蝠。这也是我当怪异专家的起因。本书又名《没有人比我更懂怪异》、《四条先生不想打怪异》等等。PS:主舞台白色相簿2+路人女主,背景世界观由辉夜大小姐+物语系列后日谈提供。PS2:没看过物语系列的也没关系,本质就是带有超自然事件的青春恋爱故事。PS3:虽然我相信各位应该听过《恋爱循环》_(:з」∠)_
更新:01-20 / 第二十五章:艾路雷朵的胜利!首次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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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5-01 /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尝试
我下载的明明是魅魔养成游戏,为什么我变成了魅魔?变成魅魔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手欠的选择困难模式?说是只要把自己培养到满级就能退出游戏,但是在困难模式这种不想办法补充精气就会挂掉的情况下,能不能活到第二天都是个问题。好不容易熬过这天崩的开局,为什么她们看我的眼神也变的奇怪起来?如果只是图谋不轨也就算了,但这些存在偏偏都是什么吸血鬼,天使,妖怪·····甚至还有魔法少女,就是没有普通人。我真不想被惩戒啊!
更新:2023-08-30 / 第一章
「……我完全知道或许这只是我的纠缠与不舍」「果然,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无论再经历多少次都是如此,抱歉了呢」「我还是喜欢你」「所以说……不能握住我这只手吗?」【甩开她的手】【甩开她的手】【甩开她的手】「……这样啊」「抱歉,给你添麻烦了。忘了这回事吧」少女若无其事地留下这句话,快步离開。你只是注视着少女远去的背影。就像是要把那一瞬间,快步离開的少女留下的眼泪,烙刻在视网膜上一样。……开玩笑的。这只是一个缺爱的家伙与他曾在游戏里俘获其芳心的少女们相遇后的各种各样的日常而已。不虐主,无NTR,翅膀不打结,敬请放心观看。
更新:2023-09-08 / 第一章 从魔女开始
关于我被魔女看上,并被培养的故事。来自魔女世界的某位魔女,找到了世界上的另一位自己,可惜的是这个另一位自己,也就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还是一个男生。这位魔女为了成就尊主之位,并且成就尊主之位后力量不冲突,决定采取柔和的手段,使我向魔女靠近,最终前往魔女的世界,成为魔女。
更新:2019-06-10 / 完本通知
系统?!完成任务?好嘛!!!简单的试炼世界:永无止境(就是存在nzt-48的世界)你给我搞成与伞公司关联的世界;好吧!好吧!虽然难了一些,不过你是老大,你厉害我认了!可是最后你才告诉我这个宇宙竟然还有神级文明的存在;最惊险的是,我竟然就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浪。我看你纯粹是在难为我王某人!果然比起先搞定任务,我觉得还是先搞翻你这个该死的系统在谈论其他的事情比较好!————————————————————————————————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把自己的系统搞废掉之后,在穿梭于各种世界到处浪的故事。另提前声明:作者菌喜欢开脑洞!还打算写长篇。作者又是个新人,故事情节的发展较为缓慢!
更新:02-27 / 神秘的X组织
黑雾缭绕,惊声惨叫人人自危,末日来临我叫李芮心,我所在的世界发生了无法想象的灾难,我要活下去。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面对末世的一天,也没有想过我会在这场末日狂欢中成为神一样的存在。
更新:2023-07-19 / 第一章
每个人都有青春期的恋爱时刻,每个人会为了自己爱的人付出一切,你呢?
更新:01-24 / 006.你的生命以如风中残烛啦!
游墨在某个普通的一天被泥头车送到了奇怪的小岛上,直到中暑倒地才被救走。“贝卡斯大人要见你。”“啊?”他是牌佬没错,也带着卡组没错,穿越世界到游戏王的世界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在DM世界里是不是也太古早了?!(练手作,更新不稳定,不上架,第一次写,大概率切,有爱自取)
更新:03-14 / 第三十六章 来,共舞一曲?
读者交流群:518678648(QQ)催更,闲聊,后续内容抢先知!”小莱斯特真是太可爱了!过来,让姐姐抱抱!““别啊老姐,我都这么大了,这么做不合适吧!”好不容易转生到异世界想过个安安稳稳的日子,结果老天却给了我一个大老爷们一张可爱到犯规的脸?“爸爸!我要吃那个!”“我靠,搞什么鬼啊?我什么时候变成你爹啦!再叫我爸小心我给你卖了啊!”路上捡了个龙蛋本想拿去还钱,结果孵出来个小龙娘,还要认我做爹爹?“可恶啊,老子明明这么有实力,为什么得靠一张这么可爱的脸蛋混饭!”就因为酒馆里喝多了说几句胡话,结果被大叔们当成了偶像少女?不行,是时候拿起手中的刀,去做点男人该做的事了!土匪横行霸道?妈的忍不了,一刀劈成两半!官兵欺压百姓?妈的忍不了,一刀劈成两半!(咳咳,作者的免责声明在此,简介部分内容涉及虚假宣传,实际内容请以正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