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3-07-14 / 第十四章目的
火影×噬神者二创,没接触过的人也能放心看。以下正文:第四次忍界大战。神树吞噬星球,关键时刻英雄们拯救了忍界。但是,忍者的时代结束了,接下来是尾兽的时代。尾兽代替忍者成为了世界的主人。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只有人柱力。人柱力,不再是祭品。而是吞噬尾兽之人!
更新:2018-05-17 / 第四十九章 偷家
萨格拉斯堕落泰坦亲手干掉了其他万神殿成员的军团扛把子沉迷旅游基尔加丹艾瑞达的领袖燃烧军团的首领沉迷维伦不理朝政阿克蒙德年轻的执政官什么都好就是日常不带脑子和对大树有着诡异的爱好玛诺洛斯安奈瑟兰的扛把子深渊领主的王但是一张乌鸦嘴让他频频失利艾瑞克:这鬼日子怎么过啊...作为军团唯一的良心必须避免军团崩溃的未来提克迪奥斯:艾瑞克上司原本沉迷实验室不理政务然后在艾泽拉斯沉迷角色扮演游戏把任务全发配给部下自己摸鱼(群号648526990)因为某些意外(放飞自我EX)女主基本是被我写崩了,实在看不惯可以从混乱之治左右看...(掩面而泣)
更新:04-29 / 公告
综漫世界即将迎来异界入侵,穿越过来的白式觉醒了自己的金手指,制作直播改变别人认知就能变强,乐子人白式表示:一个人表演岂不是太无聊,要来大家一起来,于是……比企谷八幡:“小町,我要创造一个有你的世界。”白银御行:“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绫小路清隆:“我的梦想是没有未来的,我的梦想只有在过去,只有在那才存在……”御子神司:“为了他人而活下去,为了保护村子而努力,是御行教会了我,我知道,明天的夕阳会更灿烂。”北原伊织:“天才,天才又怎么样?!就算才能不足,我也要靠努力超过天才!这就是我的目标,这就是我的忍道!”白式:“无敌的生活是多么愉悦。”
更新:03-31 / 第95章 最终大战(结局)
意外穿越到崩坏前文明,逸尘缓缓打出一个“?”。不是,崩坏三我也就刚下啊。好在逸尘觉醒宇智波斑面板多年后在已经成为废墟的逐火之蛾总部之上逸尘面对着前来阻止他的十三英桀“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理解我呢,我将创造一片乐土,在这废墟之上。”“现在,照亮世间吧,无限月读!”
更新:2023-03-04 / 推一下自己小号的战锤新书!!
克罗米:哈~我又穿越了!克罗米:但是这些建筑....现在是哪一年?有路人!您好,请问现在联盟和部落的战况怎么样?路人:早就不打了,昨天联盟的瓦里安国王和部落的加尔鲁什领主还一起组队参加了棘齿城的竞技场呢!克罗米:完了!是分支时间线!另一版简介:‘我的名字是坦妮丝,是婴儿时期就被加兹鲁维老爹收养的天界人,和黑暗之门年龄一样大,住在棘齿城,未婚。在棘齿城担任二把手被老爹剥削,每天都熬夜工作,不抽烟,偶尔会喝点酒,每天一定至少要睡一个小时。睡前,我会引爆十个机器人,再翻翻账单。入睡后立马陷入冥想,一觉起来不会把任何疲劳留到第二天,联盟部落都觉得我是非常正常的地精修补匠。’“你想说什么?”“我想说的是,我这个人别无奢求,只喜欢进行技术研发和挣钱,不太执着于胜负,也不喜欢麻烦,但是如果有人想破坏我的生活,那么.我不会管你是什么..龙,亡灵,恶魔..全给我炸飞天!”
更新:2023-09-19 / 第二章 混沌
这是一个拥有神灵存在的世界!当神灵出现时,一座天空竞技场也随之出现。据说,只有满足了所有条件的人类,就能进入这个天空竞技场,能够挑战神灵。而这个天空竞技场也被称之为:《神灵竞技场》。二十年前,有一支被誉为世界最强的五人小队前往了神灵竞技场,但回来的人只剩两位,还有三位永远的回不来了。二十年后的今天,一位十六岁的少年来到了魔法高中。他叫云逸。他还有一个身份:他就是二十年前挑战神灵中,死去的三人之一,他转生了,并窃取了一个强大的能力!
更新:05-15 / 第三百二十七章 香克斯唯一的对手
穿越到了火影,但看着自己头顶的一头红发,不远处还有个草帽,手上还拿着一把武士刀……懂了,原来我是红发香克斯,这里一定是海贼世界吧。等我把霸气练出来,再出海。
更新:05-14 / 第三百三十八章 天下乌鸦一般黑
【无阴谋论+系统+诙谐+多女主(雏田+TV+剧场版)】穿越重生成鸣人,等了三年的系统终于加载成功!每完成一道选项,就能获得与难度相匹配的奖励。鸣人从此走上了一条逗猫惹狗、人见人润的不归路。小樱:“鸣人的脑子一向有点大病。”卡卡西:“这牲口真是师父师娘的种?”佐助:“我刚升级,这畜生怎么又变强了?”......鸣人:“至今为止,我一身实力都来自于自己的无上天资、惊世悟性、不分昼夜的努力......以及系统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更新:04-27 / 第十四章 闹别扭
在灭族之夜那天,成为了宇智波佐助,知晓了一切的宇智波佐助当即表示,自己会承担起宇智波的一切!宇智波的仇,会报!宇智波的振兴,也会做到!打定主意的佐助进入忍校打算好好学习,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金发双马尾的小女孩坐在他旁边。佐助,“啊?”
更新:04-18 / 第5章:宗分之战(四)
如题